M ——设备工作空间的测量点数;
N ——测量次数;
Hij ——设备工作空间第j点第i次的相对湿度测量值,%RH;
H j ——设备第j次指示相对湿度值,%RH;
HO ——设备工作空间全部测量点的相对湿度测量平均值,%RH;
HD ——设备指示相对湿度的平均值,%RH;
?HD ——相对湿度指示误差,%RH。
8.1.3.3.2每 5 min 温度平均变化速率的计算方法
对8.1.2.1的b)记录的数据,按下式计算每5 min温度平均变化速率:
VT ? ?T / 5
………………………………………………………(15)
式中:
VT ——每5 min温度平均变化速率,单位为摄氏度每分钟(℃/min);
?T ——每5 min的温度变化量,单位为摄氏度(℃)。
注: 在两个规定温度之间测量每5 min温度平均变化速率得到的多个值,可取其中的最小值与最大值的范围作为测量结果。
8.1.3.3.3风速的计算方法
对8.1.2.1的a)和8.1.2.3的a)记录的数据,按下式计算风速:
式中:
v ? ?vi / n
i?1
………………………………………………………(16)
v——试验设备工作空间内的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vi——各测量点的风速,单位为米每秒(m/s);
n ——测量点数。
8.1.3.4交变湿热试验设备
8.1.3.4.1描绘升温特性曲线
a)按 GB/T 2423.4 有关规定,必要时绘出升温阶段的温湿度允许变化范围图。
b)将8.1.2.2的c)测得的中心点的温湿度数据描绘在8.1.3.4.1的a)的范围图中,用点划线连接, 作出升温特性曲线。
8.1.3.4.2描绘降温特性曲线
a)按GB/T 2423.4的有关规定,必要时绘出降温阶段的温湿度允许变化范围图。
b)将8.1.2.2的e)测得的中心点的温湿度数据描绘在8.1.3.4.2的a)的范围图中,用点划线连接, 作出降温特性曲线。
8.1.3.4.3温度偏差、相对湿度偏差的计算方法
a)对8.1.2.2的d)和8.1.2.2的f)记录的数据,按式(1)、式(2)分别计算高温高湿阶段和低温高湿阶段的温度偏差。
b)对8.1.2.2的d)和8.1.2.2的f)记录的数据,按式(3)、式(4)分别计算高温高湿阶段和低温高湿阶段的相对湿度偏差。
8.1.3.4.4温度波动度、相对湿度波动度的计算方法
对8.1.2.2的d)和8.1.2.2的f)记录的数据,按式(5)、式(6)计算高温高湿阶段和低温高湿阶段的温度波动度、相对湿度波动度。
8.1.3.4.5温度均匀度、相对湿度均匀度的计算方法
对8.1.2.2的d)和8.1.2.2的f)记录的数据,按式(7)、式(8)计算高温高湿阶段和低温高湿阶段的温度均匀度、相对湿度均匀度。
8.1.3.4.6温度指示误差、相对湿度指示误差的计算方法
对8.1.2.2的d)和8.1.2.2的f)记录的数据,按式(9)、式(10)、式(11)、式(12)、式(13)、式(14)计算高温高湿阶段和低温高湿阶段的温度指示误差、相对湿度指示误差。
8.2温度过冲量、相对湿度过冲量的检验方法
8.2.1测量点位置
测量点规定为设备工作空间的几何中心点。
8.2.2检验步骤
8.2.2.1温度过冲量和相对湿度过冲量检验与温度偏差检验、相对湿度偏差检验、每 5 min 温度平均变化速率检验同时进行。
8.2.2.2设备在升温或降温过程中,测量和记录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外的最高或最低温度值; 在加湿或减湿过程中,测量和记录超出标称相对湿度允许偏差范围外的最高或最低相对湿度值。
8.2.3计算方法
8.2.3.1数据修正
对所记录的测量数据,按测量系统的修正值进行修正。
8.2.3.2温度过冲量的计算方法
对8.2.2.2记录的数据,按下式计算温度过冲量:
ΔTo ?│T ? TN│?│ΔT│ (17)
式中:
ΔTo ——温度过冲量,单位为摄氏度(℃);
T ——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外的实测最高或最低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TN ——标称温度值,单位为摄氏度(℃);
ΔT ——标称温度允许偏差值,单位为摄氏度(℃)。
注: 当测量点的温度不能达到或没有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时,则不存在温度过冲,即没有温度过冲量。
8.2.3.3相对湿度过冲量的计算方法
对8.2.2.2的测量数据,按下式计算相对湿度过冲量:
式中:
ΔHo ?│H ? H N│?│ΔH│ (18)
ΔHo
——相对湿度过冲量,%RH;
H ——超出标称相对湿度的实测最高或最低相对湿度值,%RH;
HN ——标称相对湿度值,%RH;
ΔH ——标称相对湿度允许偏差值,%RH。
注: 当测量点的相对湿度不能达到或没有超出标称相对湿度允许偏差范围时,则不存在相对湿度过冲,即没有相对湿度过冲量。
8.3温度过冲恢复时间和相对湿度过冲恢复时间的检验方法
8.3.1测量点规定为设备工作空间的几何中心点。
8.3.2温度过冲恢复时间检验与温度过冲量检验同时进行。当进行温度过冲量检验时,记录温度从超出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外起至开始稳定在标称温度允许偏差范围内时所需的时间,即为设备在该检验温度下的温度过冲恢复时间,单位为 min。
8.3.3相对湿度过冲恢复时间检验与相对湿度过冲量检验同时进行。当进行相对湿度过冲量检验时, 记录相对湿度从超出标称相对湿度允许偏差范围外起至开始稳定在标称相对湿度允许偏差范围内时所需的时间,即为设备在该检验相对湿度下的相对湿度过冲恢复时间,单位为 min。
注: 只有存在温度(相对湿度)过冲时,才有温度(相对湿度)过冲恢复时间。
8.4噪声测量方法
8.4.1测量环境
a)测量场地的地面(反射面)不能由于振动而辐射显著的声能;
b)在测量点上,试验设备工作时测得的 A 计权声压级与背景噪声的 A 计权声压级之差应至少大于 3dB,若小于 10dB 应按表 1 修正;
c)户外测量时,风速应小于 6m/s(相当于四级风),并应使用风罩。
表1 背景噪声的修正
试验设备工作时测得的A计权声压级与背景噪声测得的A计
权声压级之差/dB 背景噪声修正值(应减去的量)/
dB
3 3.0
4 2.0
5 2.0
6 1.0
7 1.0
8 1.0
9 0.5
10 0.5
>10 0
8.4.2噪声的测量
8.4.2.1测量点位置
测量点位于距离设备正面中轴线1m远(与设备正面垂直)、距离地面高度为设备高度1/2处,但距离地面最大高度不大于1.5m,最小高度不小于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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